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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 近日,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山分局接到群众举报,称其在朱家尖某水果超市购买水果时,超市多收取了0.01元,其提出质疑后商家却表示该收费正常合理。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开展检查,发现该商家当日交易清单中确实存在“反向抹零”行为。对此,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商家规范电子秤及收银系统设置,并及时退还多收取消费者的费用,同时对该商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,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。这是该局开出的辖区首例“反向抹零”罚单。
“反向抹零”是指经营者在未作任何明示或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,收银结算时对消费金额尾数采取四舍五入中的“五入”“不舍全入”等形式对消费者多收价款的行为。
“‘反向抹零’往往涉及的单笔费用极其微小,但却是实实在在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”普陀山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该局将以此案为典型,对辖区内“反向抹零”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,维护景区旅游市场价格秩序。
普陀山分局提醒消费者如遇此类情况,不要觉得“金额小,事麻烦”,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,果断向“反向抹零”说“不”。
(杨天)
初审:李松 责任编辑:赵钰 审核:彭宗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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